车辆未冲洗被罚3000元…湖南一地通报5起违法处置建筑垃圾典型案例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工作,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和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违法违规处置等行为,娄底市常态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了一批违法的企业和个人。
为强化警示教育,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现对5起违法处置建筑垃圾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望有关从业单位及个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安全高效处置建筑垃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典型案例一:未对施工场地进出路口和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18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新星南路汽配城地段时,发现路面有渣土污染。经立案调查,是湖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娄底市湘中医疗康养中心电力引入工程项目施工时,未对施工场地进出入口和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导致出口路面被污染。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典型案例二:施工车辆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16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娄底市万宝大道旺兴村蒋家组地段巡查发现有渣土车倾倒渣土。经核查,该渣土车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经立案调查,是当事人李**因觉得水洞底收纳场较远,擅自将12立方左右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万宝大道的一处移民基地的空地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九项的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当事人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典型案例三:运输渣土等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25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娄底市万宝大道樟树组公交站地段,发现路面被渣土污染72米。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吴**负责的樟树组移民安置基地工程的运输车辆在运输4立方的渣土时,车厢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措施,导致渣土撒落污染路面,影响了市容和环境卫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典型案例四: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经沉淀排入下水道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28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娄星区长青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地段路面有泥浆水污染。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李**在长青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地段进行打孔作业,施工的泥浆水未经沉淀排入下水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十项的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该当事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典型案例五:施工车辆不按指定时间行驶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14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娄底市新星南路山海翠园地段,发现一辆车牌为湘KZ****的环保渣土车在拖运建筑垃圾。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曾**的环保车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行驶,此次总共大约运输了6立方米的渣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九项之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当事人不按指定时间行驶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